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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懷疑戴綠帽 逼人妻脫褲驗下體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與吳姓台商妻子發生不倫戀,
但他吳妻另有「小小王」,竟闖入吳家強脫吳妻內褲,
強行檢查她的下體、內褲,事後吳男、吳妻分別對鄭男提告,
高等法院昨依鄭男涉強制罪、相姦等犯行,合併判他1年徒刑,
仍可上訴;吳妻通姦罪被判6月確定,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吳姓台商曾特地返台出庭,挺身捍衛妻子,痛罵小王,
鄭男當場求饒,但判決前,吳男已和妻子離婚。

人夫捍衛妻子 事後離婚
吳姓台商平均1個月回台不到7天,
吳妻6年前到某科技大學進修,認識任職某國營事業的鄭男,
鄭男被吳妻的美貌吸引,猛烈追求後,2人時常到摩鐵偷歡。

小王扯小小王帶走保險套
深夜鄭男從吳家窗戶外驚見一高大男子身影,
他懷疑吳妻另有「小小王」,持續按門鈴近無人應門,
鄭男氣得傳送10多通簡訊給吳妻,31日凌晨3時氣呼呼離去後,
鄭男又來到吳家興師問罪,吳妻一臉無辜辯稱,
當晚有一位朋友到家裡教導她如何理財,不知鄭男一直在她家樓下按門鈴。

鄭男不信,先衝進浴室檢查地上是不是濕的,再檢查垃圾桶,
未發現用過的保險套,氣得抓住吳妻丟到床上,接著強脫她的外、內褲,
並檢查其下體、臀部、大腿等處,均無發現有精液痕跡而飆罵。

吳男獲報鄭男和妻子有染,提告2人涉通姦、相姦罪,
吳妻則控告鄭男性侵她250次及強制罪。

通姦男判1年 人妻判6月
高等法院認定,鄭男強行檢查吳妻下體等行為,已觸犯強制罪,
判他6月,鄭另涉21次的相姦罪,各判3月、5月徒刑,
合併判他1年徒刑,可易科36萬元罰金,仍可上訴。



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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