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妻買車讓夫代步 經換來夫外遇偷腥
王姓女子說她心疼丈夫常遠赴台南出差,買了一台BMW高檔轎車供丈夫代步,卻換來丈夫與吳姓美甲師外遇偷情,她傷心與丈夫離婚後要小三賠償100萬,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雖無法證明吳女與王夫有通姦行為,但兩人有牽手、接吻等親密交往行為,判吳賠償50萬元,可上訴。



王女前夫因與美甲師偷情,痛失高檔愛車,並將名下位於台南的房產過戶給前妻作為補償。



王女主張,她與丈夫婚後本來感情融洽,101年1月開始丈夫常到台南出差,因需長途跋涉,她還購買BMW轎車給丈夫使用,不料同年底,丈夫卻突然坦白發生婚外情,戀上辦公室女同事吳女,要求離婚,爭吵後,丈夫承諾分手,卻開始冷落她、不多說話。



前年間,丈夫又吵著要離婚,她得知又是吳女引起後,撥話要吳女放手,沒想到吳女竟以簡訊回:「我想你應該是要跟我說,要我放手之類的話吧!」後來兩人相約見面,吳女仍希望能與丈夫維持關係。



王女指控,同年11月間,丈夫又開始大鬧,摔東西、砸家具,半夜把小孩叫醒,子女看不下去,寫字條給父親要他回心轉意,仍無法挽回婚姻,現在她已與丈夫離婚,要求吳賠償100萬。



吳女否認與偷情、同居;法官審理認為,雖無法證明兩人有刑事通姦行為,但依據照片、王夫於偵查中供述可知,兩人確實有牽手、接吻等親密交往行為,判吳賠償50萬元。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協會、公會推薦
特別推薦
特別推薦
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而設立本徵信公會。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
Line線上客服
協會簡介 公會會員公會活動入會專區服務項目 委託注意申訴管道業界新聞案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