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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中國悍妻 八旬翁逃回江西老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5/78/1a147.html

躲中國悍妻 八旬翁逃回江西老家

自由時報 2008/11/25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是惡妻無法可治?還是乞丐趕走廟公?台中縣一位80多歲的袁姓老翁,5年前娶了一位中國籍的蕭姓女子,卻遭其毆打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事後又怕生命受威脅,竟把台灣的房屋「讓」給了妻子居住,自己「逃回」中國江西的老家;蕭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而袁姓老翁也同意離婚,法官認為此一婚姻雙方都無法維持,判處兩人離婚。

判決書指出,住在台中縣潭子鄉的袁姓老翁5年前娶了一位中國籍的蕭姓女子,兩人年紀相差近40歲,婚後即不時發生爭吵,而蕭女還多次毆打袁某,致使他在無法忍受下,於去年8月間向警局報案,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

雖然袁某拿到保護令,卻唯恐蕭女繼續毆打他,致使其生命受到威脅,於是把台灣的房屋「讓」給了妻子居住,並將其在台灣的優惠存款及月退俸辦理一次領取,又把房屋過戶給孫女,然後「逃回」中國江西省南康市的老家。

在老公逃跑之後,蕭女才發現他已將退休金、存款及房屋處理完畢,相當氣憤,認為丈夫惡意遺棄,即到台中地院提起離婚訴訟。法官審理時,蕭女在法庭上哭訴,指稱自己不在乎兩人相差近40歲,還願意下嫁,之後丈夫又患有帕金森氏症,三餐都需要她餵食,連洗澡也是她加以協助,沒想到丈夫絲毫不顧夫妻情分,將她拋棄並且把財產全部移轉,讓她頓失依靠。

對於蕭女說詞,袁某委託在台灣的孫女做為訴訟代理人,並提出法院核發之民事通常保護令做為佐證,指出是遭到妻子的毆打才會出此下策,並同意離婚。法官認為,雙方因年齡、文化及個性之差異過大,都不思反省自我,並努力與對方理性溝通,只會相互指責,造成婚姻難以維持,因此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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