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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前女友甩新歡 醋男上網PO慾照
中國時報 2008.05.09  林欣儀卅中縣報導

 因不滿就讀大學的吳姓女友另結新歡,男子盧冠評在恐嚇、要脅吳女與新男友分手不成後,便將兩人交往期間的親密照,上傳到網路、供人瀏覽,還留下女方的電話,更去電要情敵上網觀賞,讓吳女的生活陷入恐懼。

 今年元月中旬,目前大二的吳姓女子(19歲、台中市人)透過同學介紹,結識了一名男友,兩人一見鍾情,旋即陷入熱戀,為了讓新戀情發展順利,吳女約了男友盧冠評(19歲、台中縣人)外出,並要求分手。

 分手數天後,盧某越想越不平,認為吳女另結新歡,讓他相當不是滋味,便打了電話給女方,要求她與新男友分手,還威脅若不遵從,就要將兩人過去恩愛的親密照片散佈到網路上,但她認為對方應該不會這麼做,便沒多理會。

 想不到,當天晚上,盧某便透過網路即時通,要求情敵與前女友上無名小站看看煽情照。吳女點閱網路照片後,果然看到自己的全裸照,及為前男友口交的照片共3張,且照片下方還留有自己的聯絡電話,讓她大感羞辱,忍不住哭起來。她和新男友,也為此事起了不快。

 吳女說,因為害怕不雅照片會繼續被流傳,甚至遭人下載、傳閱,為了自保,她趕緊向警方報案,只盼將傷害降到最低。

 警方依照吳女提供的資料,找到了盧某,並從他的電腦中,查扣兩人親密照共18張。盧某則向警方坦承,確實是因為女友另人新歡,讓他醋勁大發,才會在氣憤之下,將親密照張貼到網路上供人瀏覽,至於將女方的電話留在照片下方,則是為了讓別人去騷擾她。

 盧某說,這些不雅照片,是兩人交往期間,用吳女的手機拍攝的,拍照時,雙方都知情,且照片還是吳女以電子郵件傳給他,要留做紀念的。

 警方查扣證據後,將盧某依恐嚇、妨害名譽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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