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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假結婚 女法官判婚姻無效
自由時報 2008/06/04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超人氣韓劇「浪漫滿屋」中的男女主角Rain與宋慧喬在片中假裝簽下「結婚協議書」, 台灣也有「浪漫滿屋」類似情節,男女雙方簽下「假結婚協議書」,承審女法官據此判決婚姻無效!

台南市翁姓男醫師與台北吳姓女子訂婚後察覺雙方觀念、個性不合,女方不願結婚,但因婚禮宴會已籌備,顧及雙方家長顏面,雙方簽下「假結婚協議書」,女方並在今年初提出婚姻不成立訴訟。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縱有公開結婚儀式,但雙方並無結婚真意,判決婚姻不成立。

喜帖寄出 反悔不及

吳女表示,她與翁某在96年12月中旬訂婚,訂婚後她覺得與翁某個性、觀念諸多不合,向翁某表達不願結婚的意思。翁某告訴她「喜帖已寄出、婚禮宴會事宜也完成籌備,不能臨時取消。」

顧及雙方家人顏面

吳女認為,婚姻終身大事豈可勉強,如翁某要強行結婚,她不會出席迎娶與宴客儀式,在顧及雙方家人顏面下,她與翁某在同年12月25日簽立「假結婚協議書」,並在12月29日舉行結婚宴客儀式,實際上,雙方並無結婚真意。

翁某在開庭時坦言,當時是因為父母與賓客關係,才舉行婚禮與宴客,他與吳女確無結婚真意。

吳女並向法官出示「假結婚協議書」物證,協議書記載「雙方於婚前已發現諸多觀念不合,恐現今結婚無法共同維持婚姻,惟又礙於男方已將喜帖寄出,婚宴事宜亦已準備完畢,故為顧及雙方顏面及婚宴難以臨時取消,故雙方同意於結婚當日亦如期舉行婚禮,然雙方並無結婚真意。」

翁某姊姊出庭證稱,翁某與吳女在訂婚後發生一些爭執,細節她不清楚,後來雙方的確簽了協議書,並無結婚真意,雙方父母都不知道兩人是假結婚,也不知情有這份假結婚協議書。結婚後,兩人去日本度蜜月5天,回台後,吳女就回台北生活,只有在今年農曆過年時回翁某家裡過年3天,大年初五時,翁某才告訴母親與吳女簽假結婚協議書情事,沒有結婚真意,也不要與吳女共同生活與維持婚姻關係。

雙方確無結婚真意

法官認為,兩人結婚是新法登記婚之前,依婚姻舊法規定,縱然翁某與吳女有結婚宴客公開儀式,但相關人、物證均顯示雙方確無結婚真意,因此判雙方婚姻不成立,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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