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720萬換離婚未果 夫討錢敗訴
中國時報 2008-06-24 【陳俊雄/北縣報導】

 某跨國律師事務所吳姓專利代理人,九十三年間以離婚為由匯給髮妻720萬元,不料事後離婚未果,向髮妻興訟要求返還這筆以離婚作為交換的「不當得利」。板橋地院審結認為,無法證明這筆款項吳妻拾得、詐取的「不當得利」,判決吳姓專利代理人敗訴。

 擔任「專利代理人」的吳姓男子,九十三年間和結縭15年的妻子協議離婚,而吳某必須1次給付子女撫養費的720萬元,才能換取妻子簽名。事後吳某匯給其妻莊女720萬元,但莊女卻不簽署離婚協議書。

 吳姓男子認為,莊女收了720萬元卻未依約離婚,遂向板橋地院提訴要求返還這筆「不當得利」。

 莊女庭訊表示,八十八年間吳某發生婚外情,外遇的方女還寫信到她工作的學校騷擾,這筆720萬元是吳某認錯後贈與,並非子女扶養費,也不是購屋的移轉費用。

 板橋地院承審法官認為,根據雙方提出證據觀之,這筆720萬元款項是否像吳某所言屬於莊女生活費或子女扶養費,難以認定。

 另在我國法律上,所謂「不當得利」係指無法律上正當原因而受之利益,像竊盜、拾得等情形都算是不當得利。但吳姓男子從頭到尾都僅能證明他確實支付這筆720萬元,卻未能舉證莊女是「非法取得」,昨日審結駁回這名專利代理人請求。
協會、公會推薦
特別推薦
特別推薦
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而設立本徵信公會。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
Line線上客服
協會簡介 公會會員公會活動入會專區服務項目 委託注意申訴管道業界新聞案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