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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千萬年薪翻臉 留美夫妻離婚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新竹報導】 2010.03.30

某科技公司謝姓主管與同為留美碩士的陳姓妻子,因子女探視、親權行使、懷疑外遇等問題屢起爭執,雙方互指對方裝監視器監控,夫指妻花錢如流水、妻控夫年薪千萬卻不給家用,新竹地方法院判2人離婚獲准。

陳女指控,丈夫年收入2000萬,她則月薪5萬元,2人育有一雙兒女。96年間她留職停薪,全職在家照顧小孩,但丈夫竟心生不滿,態度丕變,對家用錙銖必較,動輒以「你在外面養小狼狗」「妳每次開口就只會要錢」等言語羞辱,要求所有支出逐項記錄。

她說,丈夫曾私自將兒子抱回婆家,不讓她探視,婆婆更惡言辱罵她,丈夫還私自將家中鑰匙換掉,不讓她進入;又在她轎車車底裝追蹤定位器,讓不明人士入侵她車子,導致煞車失靈。

丈夫還曾因求歡被拒出手打她,她兩次聲請保護令獲准,認為與丈夫互信互愛婚姻基礎蕩然無存,訴請離婚,也對丈夫提出妨害秘密告訴

謝姓男子則辯稱,他月薪加津貼僅9萬,僅有一年因員工分紅當年收入2千萬,因他自幼喪父,白手起家,求學期間花費都靠寡母當清潔工支付,但妻子不體諒,反花錢如流水,對他奉養母親大表不滿,還譏「你存錢是要養外面的女人」「你這種人就是犯賤」。

他也反指妻子私自將小孩抱回娘家,不讓他探視,岳父母更辱罵他是雜種、寡母「討客兄」,但他否認對妻子動粗,反指是妻子挑逗不成,不知傷勢由何而來。他也稱妻子在家中客廳及臥室裝設監聽器,還對母親動手,母親只好提出傷害和妨害自由告訴。

法官依兩起保護令,判謝姓男子已使妻子達不堪同居虐待地步,故判決離婚,兩兒女監護權歸陳女,謝每月應給付兒女4萬元扶養費,並給付100萬元損害賠償給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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