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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性」福!80歲夫要休60歲妻
自由時報 2010/08/03〔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80歲老翁不能人道,卻想休60歲的妻子,這是什麼道理?

法官要他節制性慾 不准離

顏姓老翁19年前割除攝護腺後,與當時才41歲的妻子,從此過著「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妻不以為忤,全心照顧他,顏翁竟以無性生活為由休妻;法官在判決書中苦勸,「年齡已80歲,本應注重身體健康、心情愉快、節制性慾,老夫老妻理應以老來伴,扶持彼此生活,以感情滋潤婚姻為基礎,不應以夫妻性生活來評斷婚姻幸福」,駁回離婚之訴。

記者昨走訪老翁住宅,顏妻表示,丈夫來去自如,家人也不知他在哪裡,既然法官已經做了判決,希望一切到此為止,拒絕進一步接受採訪。

判決書指出,80歲顏姓老翁,64年與小他20歲的妻子結婚,育有兩名子女。顏翁主張,婚後對妻子疼愛有加,但妻子個性強勢、大女人主義,凡事必須聽從她的意見,稍不順心就會對他與子女大呼小叫,兩人個性不合、漸行漸遠。

空軍退伍的顏翁表示,他在80年間患胰臟膽囊炎,同年切除攝護腺,生理功能衰弱,兩人從此沒有性生活,導致感情隔閡及疏離。去年4月,他要求妻子到中國安享晚年遭拒,讓他獨自在中國生活,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顏妻向法官說,她有孫子須照顧,無法長期居住中國,且她曾到中國探訪,丈夫卻不理睬,還因盤纏用盡,差點回不來。她還認為,丈夫想要離婚,是跟鄰居寡婦「阿茶」交往曖昧。

顏妻教會的朋友也說,顏翁跟寡婦阿茶來往密切,才開始嫌棄妻子。顏翁胞妹則說,兄嫂感情一直很好,哥哥可能年紀大了情緒比較多,有一次哥哥因病到急診室,她趕到發現阿茶在旁照顧,但認為多個人照顧也是好事,選擇包容不多說。

面對先生要跟她離婚,顏妻表示,基督徒應信守婚姻及家庭承諾,無法接受離婚這個污點,丈夫雖然經常離家,有時連家人都找不到,事後才寄信告知不用找他、管他。不過她認為,等丈夫發現家人比較好,自然會回頭,因此不同意離婚。

法官審理認為,顏妻不嫌棄兩人沒有性生活,反而努力維持家庭、照顧丈夫,且夫妻間沒有性生活,難以認定婚姻達重大破綻,又老翁到中國定居,應先跟妻子溝通,不可擅自片面變更夫妻住所,因此駁回離婚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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