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加入書籤
網站地圖
繁
/
簡
/
英
‧外遇新聞
‧尋人新聞
‧家暴新聞
‧其它新聞
回首頁
>
業界新聞總覽
>
外遇新聞
錄下「口交」聲證外遇 檢察官:歹勢不算「姦」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2010-04-07
「口交」到底算不算通姦?林姓婦女為了抓姦,用MP3錄音機蒐證,錄下丈夫與外遇對象「口交」時的聲音,並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台北地檢署卻因為「口交」不算通「姦」,昨天予以不起訴處分。
去年林姓婦人發覺丈夫盧姓男子行為異常,因而懷疑他有外遇,遂於去年五月22日晚間,在盧姓男子車上藏放MP3錄音機蒐證。盧姓男子旋即外出並且一夜未歸,等到盧姓男子回家,林婦趁機取回MP3,赫然聽見丈夫與女同事在車上親吻愛撫,甚至丈夫要求女同事「口交」,女同事則要求愛撫私處的限制級談話,最後還錄到盧姓男子向汽車賓館櫃臺詢問房間位置與早餐地點等對話,遂認定丈夫與人通姦。
她拿著「證據」與丈夫攤牌,盧姓男子雖強調自己會與女同事分手,但很快又被林婦發現兩人仍有曖昧情事,一怒之下提出告訴,錄音內容也就成為妨害家庭的證物。
盧姓男子與女同事出庭時喊冤,辯稱這些聲音都只是故意「氣老婆」的橋段,一切都只是演戲,兩人之間完全沒有通姦的問題。檢察官雖然並未採信兩人的說法,但卻表示,法律上「通姦」是指與已婚男女合意姦淫,姦淫則指男女交媾行為,儘管「口交」於刑法修正後已經列入「性交」範圍,但通姦罪的重點仍在男女器官交媾的「姦」,所以認定「口交」不算通姦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回外遇新聞列表
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而設立本徵信公會。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
協會簡介
∣
公會會員
∣
公會活動
∣
入會專區
∣
服務項目
∣
委託注意
∣
申訴管道
∣
業界新聞
∣
案例介紹
服務範疇
徵信社
/
徵信公司
台北徵信社
新北徵信社
基隆徵信社
桃園徵信社
新竹徵信社
苗栗徵信社
台中徵信社
彰化徵信社
雲林徵信社
南投徵信社
嘉義徵信社
台南徵信社
高雄徵信社
屏東徵信社
宜蘭徵信社
花蓮徵信社
台東徵信社
澎湖徵信社
金門徵信社
偵探社 /
私家偵探社
徵信社費用
/
徵信社價格
合法徵信社
優良徵信社
徵信社推薦
什麼是徵信社
感情類業務
外遇
外遇調查
外遇徵兆
外遇離婚
抓姦
抓姦費用
感情挽回
感情問題
婚姻諮詢
/
婚姻諮商
蒐證專業
調查外遇
如何挽回家庭
被監聽
查老公
/
查老婆
查女友
/
查男友
反蒐證
子女行蹤
子女被霸凌
其他
尋人
/
找人
討債
/
應收帳款
跟人
/
跟蹤
侵害配偶權
投資詐騙
法律諮詢
/
婚姻法律諮詢
離婚證人
離婚設計
/
離婚協助
贍養費
醫療糾紛
版權所有 © 桃園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入口網 24小時服務專線:0800-55-2222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建議瀏覽器 IE 6.0 以上 解析度1024 * 7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