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加入書籤
網站地圖
繁
/
簡
/
英
‧外遇新聞
‧尋人新聞
‧家暴新聞
‧其它新聞
回首頁
>
業界新聞總覽
>
其它新聞
新婚第2天知男方性無能 女方要離婚
北美新浪網 2008/05/08
福州女子陳小姐與男子陳某沒有婚檢就登記結婚。結婚第二天,陳小姐得知丈夫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且性無能,隨即返回娘家居住,並提出離婚。日前,倉山法院判定兩人離婚,同時陳小姐應向男方返還3600元共同財產。
陳小姐向法庭訴稱,2006年10月經人介紹她與陳某認識。去年4月,雙方登記結婚。登記前,她多次提出進行婚檢,但陳某均聲稱其身體健康,已數次參加獻血,拒絕婚檢。結婚後,她發現丈夫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提出離婚。
陳某則辯稱,在雙方認識後,他的家人就將其有心臟病的情況告訴了女方,但女方並不介意,並提出要3萬余元的聘禮。結婚後,女方返回娘家時還帶走1萬元婚禮上的“見面禮”。
陳某同意離婚,但要求返還一半的聘禮和一半的“見面禮”。面對丈夫的要求,陳小姐稱,聘禮現金全部用于置辦婚事,“見面禮”有7200元用來為她父親治病,其余用于日常生活。
倉山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氏夫妻感情已破裂,雙方同意離婚,法院予以准許。財產方面,由於陳某沒有提供證據証明其婚前就將患病情況告訴對方,且沒有證據証明陳小姐是借婚姻索取財物。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時,可按贈與處理。
因此,法院不支持陳某要求返還一半聘禮的請求。但法院認為,陳小姐未經陳某同意,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7200元給其父治病,陳某要求支付3600元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遂判決雙方離婚,陳小姐支付3600元夫妻共同財產給陳某。(本文來源:福州晚報 作者:毛小春)
回其它新聞列表
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而設立本徵信公會。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
協會簡介
∣
公會會員
∣
公會活動
∣
入會專區
∣
服務項目
∣
委託注意
∣
申訴管道
∣
業界新聞
∣
案例介紹
服務範疇
徵信社
/
徵信公司
台北徵信社
新北徵信社
基隆徵信社
桃園徵信社
新竹徵信社
苗栗徵信社
台中徵信社
彰化徵信社
雲林徵信社
南投徵信社
嘉義徵信社
台南徵信社
高雄徵信社
屏東徵信社
宜蘭徵信社
花蓮徵信社
台東徵信社
澎湖徵信社
金門徵信社
偵探社 /
私家偵探社
徵信社費用
/
徵信社價格
合法徵信社
優良徵信社
徵信社推薦
什麼是徵信社
感情類業務
外遇
外遇調查
外遇徵兆
外遇離婚
抓姦
抓姦費用
感情挽回
感情問題
婚姻諮詢
/
婚姻諮商
蒐證專業
調查外遇
如何挽回家庭
被監聽
查老公
/
查老婆
查女友
/
查男友
反蒐證
子女行蹤
子女被霸凌
其他
尋人
/
找人
討債
/
應收帳款
跟人
/
跟蹤
侵害配偶權
投資詐騙
法律諮詢
/
婚姻法律諮詢
離婚證人
離婚設計
/
離婚協助
贍養費
醫療糾紛
版權所有 © 桃園縣徵信商業同業公會入口網 24小時服務專線:0800-55-2222 Copyright c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徵信社
免費法律諮詢
徵信社費用
感情挽回
建議瀏覽器 IE 6.0 以上 解析度1024 * 76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