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沒生就離婚」逼簽離譜婚前協議
記者黃智忠、陳昭谷/高雄報導
不少新人婚前都會簽訂婚前協議,但現在卻有新人因為協議喬不攏,一狀告上法庭。
高雄一名蕭姓男子三年前經媒人介紹與陳姓女子結婚,沒想到辦完喜宴後對方卻拒絕登記,
因此男子指控女方騙婚詐欺,並求償。但陳姓女子反駁,指出新郎婚前逼她簽訂協議,
若兩年內沒生小孩,就得無條件離婚。陳姓女子拒絕,兩人才會遲遲無法完成結婚程序。
高分院合議庭認為這份協議違反「公序良俗」,判蕭姓男子敗訴。
現在不少民眾在結婚前,都會先簽婚前協議,但卻有新人因婚前協議鬧翻。
高雄這對新人,新郎官蕭姓男子指控,與他結婚的陳姓女子婚前要求兩百萬聘金,
但辦完喜宴後卻拒絕登記,指控女方騙婚詐欺。但陳姓女子反駁,
指新郎婚前逼她簽訂「兩年內如果沒生小孩,就得無條件離婚」的協議,
否則就不跟她登記。陳姓女子拒絕,兩人才會遲遲無法完成結婚程序。
高分院庭長表示:「兩年之內如果沒有生小孩,就無條件離婚的(協議),
合議庭認為這個要求,違反公序良俗,因此(沒結婚)不能歸責於女方。」高分院表示,
新人簽訂婚前協議並無不妥,但若是有「如果沒生小孩就得離婚」或是規定行房次數等條件,
這種違背社會觀感和善良風俗原則的協議,在法律上都無法成立。
前年七月,嘉義同樣有一對新人鬧翻。因為新郎有家暴情形,甚至還軟禁新娘,
讓新娘想要離婚,結果反被新郎控告詐欺,媒人婆也因受不了壓力當場下跪。
婚姻大事非同兒戲,想用婚前協議想保障愛情,小心違反公序良俗,吃上官司。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