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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分手?通緝妳! 慾照貼網路、街頭
北美新浪網 2008/6/12

  因案被通緝的台中縣陳姓男子,認識在護膚店工作的女子後陷入熱戀;交往期間,除自拍裸照外,還請攝影師拍情慾照。後來翻臉,陳把三百多張慾照貼上網,還設計尋人懸賞公告,貼在女方家鄉大街小巷。

  警方表示,女子事後雖加設密碼,仍無法防堵慾照散布威力,點閱及下載照片的超過七萬人次。警方呼籲網友切勿再轉寄照片,以免觸法;陳姓男子已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妨害風化等罪送辦。

  “這個姓陳的根本是個騙子,騙錢也騙感情!”女子的父母提起這件事,忍不住脫口開罵,指陳三個月前的一天上午,拿了大量不雅照,在學校及村落散發,還好很快被他們發現制止。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卅二歲,詐欺通緝在押)在北部某“半套”護膚店結識這名女子,多次點對方服務後陷入熱戀;交往期間,花了兩萬多元請台中婚紗攝影業者,在汽車旅館選景,拍攝美艷的露點性感照,兩人私下也仿陳冠希,拍了三百多張慾照,存放在電腦照片夾。

  陳姓男子後來投資小型貿易公司,並請這名女子任會計,因公司債務糾紛,他懷疑女子捲款一百多萬元潛逃,乃報復性地將兩人撩人姿勢的慾照貼上網,供網友下載。

  更惡質的是,他還將慾照設計成懸賞五萬元的尋人公告,指她涉及詐欺、侵占等罪,張貼在女子南部家鄉的大街小巷,抨擊女方家長縱容女兒從事色情勾當,想藉此讓女子與她家人名譽掃地。

  之後,陳姓男子更不斷以電話騷擾女方,甚至透過徵信社,在女方座車安裝追蹤器,只要被害人投靠任何親友,當晚就到當地張貼慾照公告,女方簡直快被逼瘋。

  三月間,陳姓男子見女子仍不肯交出錢款,把女子押往台中市一家汽車旅館軟禁,警方接獲家屬報案,將女子救出,並逮捕因詐欺被通緝的陳姓男子。

  陳供稱,女友不願交出侵占的錢款,他才會以張貼慾照等手段逼對方出面,他要控告女子詐欺、偽造文書。警方已將陳解送歸案,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等罪嫌送辦,女子被控詐欺部分仍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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