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殺妻 仍判得她百萬存款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4577393.shtml

殺妻 仍判得她百萬存款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8.10.29

台北縣建商廖春生6年前涉嫌推倒妻子陳麗致死被判刑9年,他以繼承人身分,訴請妻舅歸還妻子存款四百多萬元,妻舅雖以「殺害陳麗喪失繼承權」反駁,但法官認為廖非故意殺人,仍有繼承權,判決應將四百五十六萬餘元還給廖春生父子三人。

廖春生提告指出,妻子並未將帳戶內的錢贈與,應由他與兩名兒子繼承。

陳麗的弟弟指出,廖春生殺害陳麗,應已喪失繼承權,陳麗生告知若早父母離世,就用帳戶內的錢奉養父母,要求法官駁回。

法官認為,民法規定故意殺害的行為喪失繼承權,不包括過失傷害或傷害致死,廖春生非故意致陳麗於死,仍具繼承權。且若是贈與父母,何不以父母名義開戶,並將印鑑交給父母保管?認定錢是陳麗所有,應在死亡後,交給具有繼承權的廖春生父子。

協會、公會推薦
特別推薦
特別推薦
為提升台灣徵信社的服務品質,並提供徵信諮詢服務,使民眾能客觀挑選合法立案的優良徵信社,而設立本徵信公會。 若有委任人受到不法徵信社的恐嚇或傷害等事實,本公會將會將該公司名稱及承辦人經遇刊登於本站。
Line線上客服
協會簡介 公會會員公會活動入會專區服務項目 委託注意申訴管道業界新聞案例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