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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情變遭抓姦 潘越雲:我要離婚!
自由時報 2009/03/07 記者林佳宏、黃其豪、吳岳修/台北報導

「阿潘」潘越雲跟畫家老公黃光全結婚10年,驚傳去年8月被老公捉姦在床,昨晚她受訪首度坦承跟老公已沒有感情,她要離婚的心意已決,並爭取女兒的監護權!

潘越雲1999年嫁給黃光全,育有1女「璽兒」現已10歲,2006年10月潘越雲舉行演唱會時,黃光全還帶著璽兒前往打氣,一家和樂融融。

表面完整的婚姻中,其實早已變了調,去年潘越雲已帶著女兒搬離淡水的家,夫妻過著分居生活,潘越雲的心靈受創後,尋求外力當精神支柱,據悉,她幾個月前走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經由朋友的引領下開始修禪學。

追求幸福 不會回頭

據傳阿潘去年分居後,在花蓮結識56歲、已離婚、從事音樂工作的幕後音樂人黃姓男子,先生黃光全委託徵信社查出她出入黃某的淡水紅樹林別墅(據悉,歌手李恕權住附近),會同警方抓姦,潘越雲與黃某坦承婚外情,黃光全堅持對黃男提告,警方依妨害家庭將黃男移送法辦。事隔半年被爆出,阿潘昨晚坦承跟老公感情已不存在,活在不愉快的婚姻裡「是他一直不願意跟我處理婚姻的問題,才會有這樣的事情」友人為她抱屈,被冠上「偷人」罪名。

事情爆發了,阿潘的態度沒變,她堅定地說「我要離婚,我不可能回頭,我要勇敢往向走,我要去追求我的幸福」對方為何不離?阿潘說「我也不理解。」而她要爭取女兒監護權,「小孩一定要跟我。」

雙方目前和解中

士林地檢署偵辦藝人潘越雲被控妨害家庭案,檢方表示妨害家庭屬告訴乃論罪,由於潘越雲在偵查庭中表達與丈夫黃光全庭外和解意願,要求給予時間協商和解條件,檢察官目前仍在等待雙方提出和解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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