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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女3嫁老榮民 謀財虐夫成癱
中國時報 2010-05-11【王己由/台北報導】

跟台灣老榮民有過三次婚姻紀錄的大陸女子劉海俠,前年與大她四十多歲、患有糖尿病的八十二歲陳姓老榮民交往,為了要錢常掐捏陳,造成他全身受傷;甚至還餵食不明藥物,二人結婚一個多月,陳就被虐待到病重,最後成為植物人,被宣告禁治產人,最高法院十日判准二人離婚確定。

判決書指出,四十多歲的劉女帶著兩位女兒嫁給陳姓老榮民,並由陳辦理收養。她在和陳結婚前,就曾先後與兩位老榮民交往、結婚。九十年七月四日,在大陸與一名吳姓老榮民結婚,九十四年二月入境台灣,隔年九月間取得我國身分證。

這回等不及遺產 施暴、餵不明藥物

她在吳過世後取得遺產,又與一名八十多歲的王姓老榮民密切交往,要王將名下財產預立遺囑給她,九十六年王過世,劉女再與當時八十一歲的陳姓老榮民交往。

陳某在和劉女交往時,雖然罹患糖尿病,但病情控制得不錯,沒想到,二人九十七年底結婚,一個多月後,陳姓老榮民就病重住院,他在國外的女兒回國後,才發現父親婚後就多次住院;住院期間還被醫院發現全身多處瘀傷,醫院為此曾以疑似家暴,通報家暴中心和榮民服務處協助處理。

陳某女兒還說,醫院社工也曾發現,父親住院成為近似植物人後,劉女曾拿著一疊提款單,到醫院強迫父親要醒來簽名;另曾和與一名男子強行將老父帶到銀行,要贖回父親名下基金,因父親無法有效書寫才作罷。另訪談鄰居也說,老父曾被劉女餵食不明藥物,還看到劉女將他毆打到臉部半邊瘀青。

八旬翁結婚月餘變植物人 獲判離婚

陳女為了父親的權益,在向法院聲請宣告父親為禁治產人獲准後,就以法定代理人的身分,提出離婚訴訟,但劉女否認虐待犯行,唯一、二審都判准離婚。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法官確認劉女有虐待陳的事實,甚至她到醫院探視時,曾用指甲掐病重昏迷的陳某手部,並令友人大力搖晃陳的手,全然不顧陳羸弱的身體,由此可知劉女對陳並無相互扶持照顧和維繫夫妻共同生活的意願,二人的婚姻已生重大破綻,昨日判決上訴駁回,判准雙方離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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