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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依離婚月得800元
中國時報 2010-06-04【郭曉芸/台北報導】

上月28日是李明依44歲生日,她送給自己一份大禮,將離婚協議書寄到美國,拖了10年終於結束。這些年一直離不成,是因在共同監護權下,老公Peter也必須支付小孩的生活教育費用,但他在紐約公共電台工作,收入不錯卻不願付錢,她說:「現在判決出來,他每月要支付25元美金(約800台幣)給小孩,不知道這個金額怎麼算出來的,就當他有盡義務吧。」

爭監護權易傷小孩

她日前上于美人節目,被問對賈靜雯離婚事件的看法,「我自己都離了10年才離成,哪有什麼資格講,但我一直覺得爭小孩爭得面紅耳赤對小孩很傷,可以花錢解決的事情,就花吧!」相對的,賈靜雯老公孫志浩目前要的是500萬,就給他吧!

買20萬柏金包做公益

為了順利離婚,她放棄在紐約與老公合買的3層樓洋房,前後付了貸款約500萬台幣,陸續給老公生活費也超過500萬,每年兒子威力去美國看爸爸兩、三趟,每趟約花70萬元,花費超過兩千萬,「我要的是孩子健康快樂長大,孩子到大學的教育費我支付,他要的是保護財產不要支出,說起來我們訴求明確。」

她說:「去年生日我送自己一個20萬的二手藍色柏金包,雖然買的時候很捨不得,但因全數捐給家扶中心,想想反正平常也會捐錢,還能換到一個包包,也就買了。今年『離婚』這個禮物也很貴重,寄出去終於如釋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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